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考生按照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完成学业、经思想品德鉴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军队)均已开考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几种形式。参加高考或成人高考、成绩优秀的,可取得进入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全部课程合格者、经过思想鉴定,即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自考独立本科段,是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继续学习而设置的。其性质类似成人高校的专升本。想报考独立本科段的,须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并根据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自考毕业证书自2001年6月起全国已实行电子注册、备案制度。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向社会提供证书查询认证服务。